从“紫禁城祥瑞”看国内文化创意产业行情

[2014-08-01]
来源:中国文物网     

  

故宫博物院出品创意APP“紫禁城祥瑞”,上线三天即拿下APPstore免费下载榜榜首

  近期,故宫博物馆出品了一款创意APP“紫禁城祥瑞”,其有趣的题材,精致的画风,吸引了众多网民,据承担程序设计的“北京一步两步科技有限公司”CEO薛岩介绍:“上线的三天内,就夺取了苹果APPstore的免费下载榜榜首,反响非常好。”“故宫的app群组还是很大的,现在还有很多创意app在设计制作当中。”
  “紫禁城祥瑞”以中国古代祥瑞为背景,结合了许多传统文化元素,包括“祥云”“泉”等吉祥事物,同时还延伸到了故宫的馆藏文物,让人们在手机终端就能欣赏到远在故宫博物院内的文物的魅力,可谓是实现了博物馆数字化的一个飞跃。
  文博信息通过数字化技术来传播,增加了人们对文博的兴趣,也逐渐改变了人们对文博那种死板传统的观念,掌中文博,创意无限。 
  除此之外故宫还与许多工作室合作出品过“胤禛美人图”,“故宫APP”等许多终端产品,且在官网上实现了虚拟故宫参观。


  目前国内创意产业正在走一条上升的道路,但是相较于国外,我们还是处于初级探索阶段,有许多不完善的部分。国内现在的创意产业和文博单位的合作到底是如何运作的呢?和国外的创意产业发展有何不同?带着这样的问题,中国文物网编辑采访了这次参与故宫出品“紫禁城祥瑞”的“北京一步两步科技有限公司”CEO薛岩,让我们来听听行内人的说法。

  中国文物网:看到“一步两步”和故宫合作制作的APP“紫禁城祥瑞”非常优秀,请问和故宫的合作是如何建立起来的呢?
  薛岩:第一次和故宫合作是在2013年年初,当时故宫看到我们之前做的“饮膳水记”和“漫游山海经”等APP,觉得很不错,就主动发出了邀约,当时就已经有了做“紫禁城祥瑞”的点子,经过商议过后,双方建立了合作关系。


  中国文物网:能不能详细介绍一下工作室的合作机制?
  薛岩:首先就是创意阶段,然后是需求分析阶段,甲方从需求的角度,乙方从实现的角度进行商议,最后形成一个需求文档,文档以线框图呈现(界面流程图)呈现了产品的外部特征。在创意阶段签订合作关系的合同,然后进行制作。设计,技术各方都会按照线框图给出的条件进行工作,经过尝试制作会形成产品的初级版本。这个初级版本会拿给甲方再审核,中间还会有很多次商议,不断推翻,建立,再推翻,最终形成一个完整的产品。 


“一步两步”合作模式


  中国文物网:纵观工作室制作的APP,画面都非常华丽繁复,请问这是工作室一贯的风格吗?
  薛岩:基本上是的。我们吸取了很过国外优秀app案例,并从一些外国绘本和立体儿童读物中得到启发,我们很推崇这种立体的呈现,包括动画,声音,物理引擎这些辅助工具来制作,但是国内很多的app都是平面的。而且动画的设计和制作,要比平面设计艰难很多。也要考虑到用户的体验。在视觉设计方面,是由“某集体”负责,我们根据“某集体”的美术方案,做出相应的效果。


  中国文物网:以后如果有机会,还会选择与故宫或者其他文博机构合作,开发更多有趣的app吗?
  薛岩:如果有这样的机会,我们很愿意尝试。之后还会与故宫继续合作,在虚拟博物馆的领域开拓。


  中国文物网:在合作中给自己的定位是什么样的?
  薛岩:在合作中,我们基本上是平等的,故宫会给出他们想要传达的中心思想,我们负责设计整个app的框架,之后的内容填充,几乎都是在激烈的讨论中诞生的。不同的甲方介入的深浅也不一样,作为乙方,我们主要是提供创意的指导,如果甲方的想法严重偏离轨道时,工作室会在实现角度予以纠正。但也有很多很多攻克甲方天马行空创意的案例。


  中国文物网:您所了解的外国文创现状是什么样的,中国与外国创意产业发展有何区别,中国现在是否已经具备超越其它国家,走出自己特色路线的实力?
  薛岩:目前国内的合同签订是在创意阶段,而国外大多是在创意后,产品的基本构架完成,需求阶段之后,再签协议,接下来产品的制作会严格按照协议的条框去执行,从设计到制作到市场的推广,都有严密的规划和具体的人员分配,所以产品会按部就班地被生产出来然后被推广。国外这种机制已经发展的很完善,优点是能在很短的时间内完成作品,但是也不免有点儿“流水线”,在制作过程中产生的创意,很有可能因为合同限制而搁浅。国内目前,对创意产品合同的签订,没有那么规范,基本上就是一个合作达成的确定,与产品本身最终的走向关系并不大,缺点是很有可能会把产品制作的时间拉至无限长,但是也正因为甲方乙方在产品制作中产生的大量冲撞,我们的产品才能更加完整,艺术水准和内涵要更饱满。我们也能攻克许多难题,获得意想不到的进步。客观上讲,如果只是单说程序的制作,国内的技术水平已经可以和国外媲美,但是在有些创意在交互上的合作,中国目前还是比国外慢一些。国内的合同签订进行在创意阶段,所以在法律上对产品的保护程度还不够,没有严格的说明,不可避免出现产品被搁浅,白忙一场的危险。


  中国文物网:对于推动中国文化产业的发展,对业内人士或媒体等有何期待和建议?
  薛岩:法律还是要更规范,甲方和乙方都需要被保护。作为工作室要提高自己的企业修养,要吸取国内外所有优秀文化产品的营养,为自己提供创意的支持和灵感。文化软件和应用软件的还是有区别的。对于甲方,要更重视设计开发人员的劳动成果,要意识到,实现创意,从技术层面上是很艰难的过程,一定要在合作的初期,建立互相的尊重,这是很重要的。